潍坊安丘市2015年高中招生实行四项政策
[提要]近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网站获悉,潍坊安丘市2015年高中招生实行四项政策,即实行多次考试政策;实行推荐录取政策;实行指标生政策;实行综合素质纳入录取政策。
大众网4月29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网站获悉,潍坊安丘市2015年高中招生实行四项政策,即实行多次考试政策;实行推荐录取政策;实行指标生政策;实行综合素质纳入录取政策。
实行多次考试政策。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实行推荐录取政策。招收推荐生220人,包括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初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推荐生标准,制订学校推荐标准,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确定推荐生名单。
实行指标生政策。指标生分配的比例是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即上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情况)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分别以0.5:0.3:0.2的权重计算。指标生录取标准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初录取标准。
实行综合素质纳入录取政策。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由考生初中所在学校负责,评价结果直接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评价结果设A、B、C、D四个等级。初中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和各学期评价结果以及毕业评价等级,在校内公示5天,学生签字确认,无异议后,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上报备案。